Re: [新聞] 武界野營事件 律師:政府放一個警告牌,就可以完全免責 at Gossiping
熱度資訊
由 32f13e81de 發佈分享連結※ 引述《bejen (東南)》之銘言: : 車輛本來就被「允許」在馬路上行使 : => 在馬路上因公務機關疏失 發生車禍 政府要負部份責任 : 露營本來就被「禁止」在河床上進行 : => 在河床上因公務機關疏失 發生露營者被沖走 政府要負責? : 兩句話說完,延伸討論: : (1) 推文說林智群律師好棒棒的鄉民 邏輯死的機率是____? : (2) 這種鬼邏輯 還敢出來亂嗆 : 台灣司法界一直被罵恐龍 林智群你也推了一把 不是吧? 你有沒有看懂他的意思? 又不是說露營者完全 沒過失,今天這個案件就是露營者有過失,台電也有啊. 露營者擅闖,遇上暴雨溪水暴漲被沖走<== 天災,不是政府的鍋. 露營者擅闖,台電設備故障,放水放兩次才發現<==沒有天災,台電 也是沒有要洩洪,結果設備出問題.難道不是管理有問題嗎? 用設備不會壞嗎?維修也是會漏檢護航的人,反問一句,那為啥 空難結果是機件故障,檢修未做好.航空公司幹嘛要賠? --
網友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24.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0055781.A.82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