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朱雪璋關6年前先在北所隔離14天 偷渡刑責 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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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8d008ad19b 發佈分享連結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錢利忠 3.完整新聞標題:朱雪璋關6年前先在北所隔離14天 偷渡刑責恐再多坐3年牢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4年前設局砍人,被判刑6年定讞後 卻潛逃中國,昨從中國廈門被押解返台,現已住進台北看守所進行隔離14天,等防疫期滿 再送台北監獄服刑;關於朱雪璋偷渡中國的部分,檢警將另案追究其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 等罪責,刑期最重恐再增3年。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規定,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者,最重可 處3年以下徒刑。 朱雪璋設局傷人一案原被判刑6年確定,服刑期間若表現良好而被提報假釋,可能入監3年 多就能重獲自由,但他卻棄保潛逃,如今被逮捕歸案,又將增加一條官司在身。 今年5月20日,朱雪璋被判刑定讞後,隔天他曾企圖搭機離境潛逃,而在桃園機場被攔下 ,後來他即消聲匿跡,直到本月初才在中國被逮,並於昨天被遣返回國。 針對朱雪璋偷渡中國另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一案,檢警除將另案偵辦之外,也將一併 釐清朱雪璋逃亡期間,有無接受親友的接濟或包庇,倘若發現有親友涉嫌提供金援或住處 ,幫助朱學璋逃亡或藏匿,也將一併追究刑責。 刑法164條規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可處2年以下徒刑、 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EzXW4g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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