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頻傳比特犬傷人! 農委會擬下「禁養令」 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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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94839ae6c2 發佈分享連結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彭宣雅/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頻傳比特犬傷人!農委會擬下「禁養令」 最快月底預告 4.完整新聞內文: 日前傳出比特犬咬傷貴賓狗,且多次傷人紀錄,農委會規畫依據動保法第8條,將比特犬 及其混種犬納管禁止其輸出、入及飼養繁殖,最快月底預告。 農委會表示,飼養比特犬等具攻擊性犬隻飼主,犬隻外出應由成年人伴同,且需有1.5公 尺以下的繩鍊牽引及配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以避免造成公安問題。 根據農委會統計,往年比特犬傷人約1到3件,今年依據媒體報到已經累積6件比往年多, 目前登記在養的比特犬數量近500隻。 農委會動保科長鄭祝菁表示,現階段正進行法制作業中,但未來法案經過預告公告後,民 眾不可以再買來飼養;但現行已經飼養者,要到地方政府登記在案備查,且不可以再繁殖 。 農委會表示,為強化具攻擊性犬隻飼主的管理責任,依據動保法第20條第3項規定授權, 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範具攻擊性寵物包括比特 犬等6種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的犬隻,其出入公共場所或 公眾得出入的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 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 1、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繩或鍊牽引。 2、配戴不影響散熱的透氣口罩。 農委會表示,違反規定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畜牧處規劃依動保法 第8條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出或輸入之動物,將比特犬及其混種犬隻公 告納管,現行在養犬隻則應依動保法第36條完成登記備查且不得再予繁殖或販售,目前已 進行公告的法制前置作業中,將以更高強度管制,積極阻絕比特犬攻擊事件。 農委會表示,動保法執法為地方政府權責,農委會已責請直轄市、縣(市)動物保護主管 機關加強清查列管危險性犬隻,針對現行已完成寵物登記的在養比特犬隻飼主,對其加強 教育宣導,攜帶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時一定要管理,需有1.5公尺以下之繩鍊牽引及配戴口 罩,才能避免造成公安問題,另對發生不當管理的個案,也務必依動保法落實裁罰,以發 揮公權力,保障民眾安全。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470/4863840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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