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PO文控「重傷昏迷被害人要簽名才能告」  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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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楊勝裕

3.完整新聞標題:

PO文控「重傷昏迷被害人要簽名才能告」 檢警否認:僅找家屬代理

4.完整新聞內文:

PO文控「重傷昏迷被害人要簽名才能告」 檢警否認:僅找家屬代理

5分鐘前

國道湖口服務區昨天(7日)發生一起排隊糾紛引發的濺血意外,李男遭對方持刀砍傷。
國道警方案發後逮捕歹徒,並將傷者立即送醫手術。不過,檢警處理傷者提告部份引發自
稱家屬的不滿,並將過程PO在PTT表示對司法機關無法理解及忍受。檢警表示,當時因被
害人在加護病房,所以請警方轉達當事人若恢復意識可提告,或委由家屬代為提告,警方
聯絡被害人2個哥哥,最後由傷者大哥代為提告,並沒有要求被害人簽名才能提告一事。

國道湖口休息站昨發生砍人案,引發社會注目,不過一名自稱傷者家屬的網友在PTT發文
抱怨,「目前司法機關真的讓人很無法理解跟忍受,我家人因為緊急又漫長的手術所以無
法製作筆錄,檢察官這方面絲毫不管被害者的死活和陷入感受, 居然還是要求必須要本
人做筆錄和要求提告才能受理,不然就沒有理由要押人,要放人!」

該篇文章表示,「他X的本人還在昏迷狀態欸!還有他媽的對著人拿長刀砍, 還朝上半
身脖頸攻擊, 只能用手去阻擋造成手掌重創 結果你他媽的居然只認為傷害!? 你司法
單位的大人要不要也試試看呢?說檢調單位認為沒有生命危險啊 幹咧說這些是人話嗎?
我只能祝這些不食人間煙火不管他人死活司法人員以後最好都出入平安不要遇到任何事情
。」

對此,承辦此案的國道2大隊表示,昨晚將案件移送新竹檢方,因左手腳遭砍傷的當事人
,曾向警方要求提出傷害告訴,但移送加害人到檢方,檢方受理後,發現被害人被送入手
術到加護病房仍在觀察中,因此要求警方請家屬代為提告。國道警方才緊急找被害人的大
哥做簡易筆錄代為提告,再將相關資料送交檢方偵辦。警方表示,此事完全是溝通上落差
,才會造成誤會。

新竹檢方發言人陳玉華表示,昨晚內勤檢察官收案後,但因當事人僅向警方提告傷害罪,
檢方考量加害人行凶的樣態,原一度有意聲押加害人,但卷證不足以做此強制處分,但欠
缺當事人簽名,同時考量傷者仍在ICU觀察中,且年僅18歲,因此檢方請警方轉達當事人
若恢復意識可提告,或委由家屬代為提告,因此警方聯絡被害人2個哥哥,最後由傷者大
哥代為提告。

因警方依傷害罪嫌移送,檢防考量加害人在人群聚集的地點持刀行凶,被害人的傷勢等綜
合考量,最後裁定10萬交保侯傳。而檢警或當事人未來也可依狀況變更提告重傷害或殺人
未遂,並非僅有傷害可提告。

律師錢炳村表示,因傷者可能因手術暫時陷入昏迷,一時無法正式報警提告,可以等當事
人醒來或先由家屬代為提告,而且傷害告訴時效至少有6個月,只要在有效期限提告都可
以提告。(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蘋果新聞網》對網路傳聞,會查證真假及調查真相。 這則新聞,我們做了以下查核:

●新竹地檢主任檢察官陳玉華回應

●國道警察2大隊回應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008/A7E37G7T2FE45JSB3SZDXX33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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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lin1216: 推文小心 10/08 16:13
Cwren: 所以 卡風向 10/08 16:13
SydLrio: 虒帠o篇稿費多少錢? 10/08 16:14
A80211ab: 現行犯還需要筆錄才能押? 那受害人死的怎麼辦? 10/08 16:14
SydLrio: 哭啊 10/08 16:15
hmcedamon: 所以砍人的沒有被押嗎? 10/08 16:15
BITMajo: 都在公開場合砍人,這不是公訴罪喔? 10/08 16:17
rttlac: 因為你不是法律人 10/08 16:17
BITMajo: 在公開場合無故拿刀出來就可以先辦社會秩序維護法了吧 10/08 16:18
deeeplove: 垃圾鴿 我之前車禍頭很暈了還要一直跟我講話馬的還叫 10/08 16:18
deeeplove: 我大聲點 10/08 16:18
cerwvk: 溝通上落差????? 10/08 16:23
loveseawind: 每次都馬溝通落差 屁話一堆 10/08 16:24
kinve1014: 因為你只是賤民阿 高官什麼都不用做 就能辦道好 10/08 16:25
ppn: 所以這個意思是只要把當事人及所有家屬砍成植物人就沒人可以 10/08 16:28
cerwvk: 裁定10萬交保, 如果交保期間再度行兇? 國賠? 10/08 16:28
ppn: 提告 六個月後就沒事了是嗎 10/08 16:28
Vassili242: 羈押要件請自行參閱刑訴,什麼都要押,是要多少間看守 10/08 16:30
Vassili242: 所 10/08 16:30
qw12mo: 告訴乃論啊,被害人沒有提起告訴,你當然不能替他告 10/08 16:32
cerwvk: 隨機砍人 你覺得可以不用押? 交保出來繼續砍? 10/08 16:34
piercingX: 社維法可以押人哦 推文長知識了 10/08 16:34
longkiss0618: ㄏㄏ 10/08 16:36
rock0747: 法盲484 10/08 16:40
jalsonice: 傷害跟殺人未遂不同 10/08 16:42
kixer2005: 拿刀砍人不敢辦殺人未遂 台灣司法官都是孬種嗎 10/08 16:47
Bigcookie2: 台灣司法跟警察就是笑話阿 10/08 16:56
Vassili242: 哪裡隨機砍人?明明是雙方有衝突才砍人這叫隨機?那 10/08 16:56
Vassili242: 拿刀在路上走的要不要全押起來免得出來一直砍人? 10/08 16:56
m7532005: 跟酸民講法律就是浪費時間 哈哈 笑死 10/08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