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挖到遺址須付考古費 商總促修法 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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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記者署名: 王莫昀

3.完整新聞標題:

挖到遺址須付考古費 商總促修法

4.完整新聞內文:

挖到遺址須付考古費 商總促修法

04:10 2020/10/13 中國時報 王莫昀

囿於法令限制,屢見不知情開發商推動土開計畫時,挖到考古遺址,須負擔數百萬、甚至
數億天價考古費,接到陳情的全國商業總會昨日表示,保護文化資產很重要,但各項權責
應更周全,建議文化部與立法院邀請產、官、學共辦公聽會,檢討《文化資產保存法》等
相關文資法令。

商總不動產委員會接到開發商陳情,指開發基地挖出「疑似考古遺址」,政府以《文化資
產保存法》要求暫停開發,並依開發面積計算,自行負擔數百萬至上千萬「試掘費」,若
真有大片遺址,再依《遺址監管保護辦法》聘專家做價值評估及列冊保存,有建商先後付
出近3億代價。

開發商與地主抱怨聘請考古家與文物專家及試挖工程費用是沒標準行情的「天價」,如要
開發商全部埋單的話,「實在太不厚道」!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說,保護文化資產十分重要
,但不能無限上綱,或要求開發商全部埋單,且限制開發的搶救時間應縮短在2年內,不
能一拖就是5、6年,才能發揮搶救文化遺產、符合公共利益之效。

賴正鎰以最近台中新開發13期重劃區為例指出,13期約229公頃,原計畫2015年配地,期
間卻碰到《文資法》修正規定「政府機關在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應先調查工程地區
是否有古蹟歷史建物遺址」,結果在區內挖出距今約1700年「麻糍埔遺址」與「番婆庄遺
址」,遭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保護委員會要求停工搶救遺址。

不僅影響公共設施工程,還要進行大面積都計變更,有建商在該重劃區開發基地上,光試
掘探勘就花3200萬,後續得搶救遺址、鑑定等,開發商負擔近3億額外費用,開發時程也
拖延多年。

類似案件在各縣巿公私地上屢見不鮮。新北金山區市地重劃案因挖到一些小塊陶片,被認
定為「郭厝遺址」,市地重劃計畫停擺12年。台中七期重劃區抵費地,13年前挖出距今
4000年新石器時代中期「惠來遺址」,也令準備開發新總部大樓的台中銀行,被要求暫緩
開發5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1013000538-260114?chdtv

6.備註:

原來是因為考古費造成建商成本增加,鄉民不要再抱怨房子賣這麼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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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55.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2555993.A.0FE.html
VVizZ: 笑死 台灣哪裡不死人 10/13 10:27
hoin: 我猜很多挖到就當作沒看到 繼續施工 嘻嘻嘻 10/13 10:27
ebod221: 看到商總兩個字就能噓了 10/13 10:27
nekoares: 這智障法條在這,誰挖到都嘛毀掉當沒看見 10/13 10:28
ryanmulee: 這種制度配合台灣人的尿性之後就不用考古了 10/13 10:28
AUwalker: 是有點不合理 10/13 10:29
medama: 應該要政府出錢才對吧 10/13 10:29
jcwang: 投資有賺有賠,買地前幹嘛不先調查。透地雷達很貴嗎 10/13 10:29
VVizZ: 主要也是沒啥價值 都石器世代的破陶罐而已 沒有更厲害的 10/13 10:30
Pennyjr: 考古費數億?那大家還不快去念考古系 10/13 10:30
medama: 要建商自己出錢 那乾脆挖到馬上毀掉當作沒看見 10/13 10:30
orangesky320: 笑死人的制度 10/13 10:30
jcwang: 哪根毛不合理啦? 10/13 10:30
alex5566: 下一個環評費~(づ′・ω・)づ 10/13 10:30
VVizZ: 東西 我覺得那些不需要保存 拍攝記錄 然後破片撿一撿就好 10/13 10:30
VVizZ: 如果挖出什麼鐵器青銅器的話 事情就比較嚴重一點 10/13 10:31
shineline: 垃圾炒房仔爽賺那麼多付個幾億零頭而已 10/13 10:32
DIDIMIN: 對於考古,中國好像還比較尊重專業? 10/13 10:33
shineline: 秋紅谷大水坑 還不是靠官方攤平自己爽賺在靠妖什麼 10/13 10:33
firemothra: “不要發現”就好了呀,嘻嘻嘻嘻嘻 10/13 10:34
VVizZ: 其實考古就是挖以前人生活留下的垃圾 那現在提倡環保 10/13 10:35
VVizZ: 害以後人挖不到我們這代的垃圾 怎麼考古 10/13 10:36
botnet: 笑死,你買地賺錢,這個你就吞了 10/13 10:38
botnet: 投資有風險。這話你沒聽過嗎? 10/13 10:39
VVizZ: 那是爛的 如果挖到三星堆怎麼辦 10/13 10:40
Yierhmo: 陶器石器就是垃圾?金屬器才是寶?你真當考古是在摸金啊 10/13 10:45
Yierhmo: ? 10/13 10:45
ALDNOAH5566: 大面積開挖才會發現遺址吧 自己挖地看到都像垃圾 10/13 10:45
cidcheng: 挖到要自己出錢,是我也砸一砸當沒看到啊 10/13 10:50
Johseagull: 笑死你一戶就能賣一億在那邊裝窮 可憐 10/13 10:58
SKedDie: 那就賺錢也分大家喔 啾咪 10/13 11:18
yesyesyesyes: 這種法源是在鼓勵毀掉遺跡吧 10/13 11:28
ksxo: 這問題在 建商又不是去考古 蓋房子剛好挖到的 10/13 11:29
williamtuuu: 挖到遺址以及要停工了 還要付考古費 我還不當作沒看 10/13 11:49
williamtuuu: 到 全砸了 10/13 11:49
TigraBoy: 有通報都算有良心了,更多的是當作沒看到 10/13 12:05
shadowlots: 商總的聲音,資進黨聽到了,一定馬上修法改掉 10/13 12:08
Yierhmo: 政府幫忙建商出部份錢挖,那後續的保存維護和研究,建商 10/13 12:43
Yierhmo: 要不要每年繼續也幫政府出一點? 10/13 12:43
joinptt: 這跟炒地的暴利,以及對國民的傷害比來是九牛一毛 10/13 12:58
Zeroyeu: 政府要建商負擔費用的理由? 文物是私人的嗎? 10/13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