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全聯集點婆媽愛!2男創千個假帳號 盜1500 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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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2c25ef97f 發佈分享連結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全聯集點婆媽愛!2男創千個假帳號 盜1500萬點賺百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全聯APP會員促銷、推薦贈點活動夯,33歲賴姓男子及25歲張姓男子創立上千個假帳號, 盜取至少1500萬點數,以8折價錢放在蝦皮等拍賣網站販售,初估獲利百萬元。全聯日前 指派法務至刑事局報案偵辦,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第二隊經調查,12日持搜索票上門,當 場查獲賴姓、張姓男子,兩人訊後依詐欺罪、妨害電腦使用罪函送法辦。 全聯APP贈點活動從去年10月15日開始,各個門市設點請來店的消費者用手機下載全聯APP ,下載完後由消費者自行輸入姓名、電話、出生年月日等資料,全聯再經由消費者所輸入 的手機回傳簡訊認證碼,消費者以該認證碼開通會員資料,會員消費時就只要出示手機 APP就會有點數回饋,而消費者第一次開通之會員會有100點數,如果再以推薦碼推薦朋友 加入會員,推薦人可以獲取100點數,受推薦人可以獲取200點數。 警方調查相關資料,發現賴姓男子(32歲、妨害電腦使用前科)、張姓男子(25歲)今年 5月開始盜取全聯點數,創立A帳號等1320個假會員帳號後獲得點數,再將所獲取之點數全 數集中轉回B會員帳號,初步估計全聯公司遭詐點數超過1500萬點,市價超過150萬元。 據了解,賴姓男子住在桃園,張男則是土城人,兩人透過遊戲認識多年,平常都沒有正當 工作,但靠盜賣網路點數,每月至少可進帳10萬元不是問題。警方上門搜索時,發現賴男 家中至少有30多台電腦,張男家中也有10多台,兩人將盜取來的全聯點數以8折價錢放到 網路上販賣,不少家庭主婦有集點習慣,賴、張兩人長期累計許多死忠顧客。 警方經蒐證完備見時機成熟後,本月12日持搜索票,查獲賴姓男子、張姓男子2人到案, 並於2嫌住處查扣行動電話3支、電腦4台、隨身碟11支、電腦硬碟47片等證物。 對此,全聯今也發布聲明指出,資訊部門於日常監控中發現會員點數有轉換異常情形,經 查某位會員有超過一千次的被推薦碼回饋點數,轉回自己帳戶的記錄,經追查該名會員以 虛假的個人資料註冊1千餘名人次,獲取39萬5100點,因此將相關資料提供刑事局進行偵 查。 全聯表示,對該員以虛假個人資料不法獲取點數達反相關法令,在此表示遺憾,後續將配 合刑事警察局進行後續偵查。 刑事局指出,民眾使用不當方法獲取公司促銷活動所贈與的點數,此行為已觸犯刑法詐欺 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最重得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31396 6.備註: 所以是用開帳號推薦紅利 開一堆帳號相互推薦 再集中點數 這沒被駭 算是活動的可行操作之一 整件事就是 全聯發現數據異常 報警請警方偵辦 警方偵查後開了搜索票上門 抓了人也查扣手機電腦硬碟 至於有沒有犯法 要等發法官判定吧 不過依警方講 會用詐欺罪、妨害電腦使用罪等去告吧 關於推文很多提到哪裡違法 詐欺罪 詐欺罪構成要件 施用詐術、被害人陷於錯誤、處分財產、財產損失、有詐欺故意 一開始就打算騙點數,以假資料、非自身電話認證取得會員資格,造成全聯點數損失 該案應該蠻符合的 妨害電腦使用罪 這個查一下頂多360條,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這個有點像但又不太像,不太確定該條例的適用情況 另外偽造文書 要件應該是造成公益或他人損失 全聯也因假資料而賠了點數 應該也算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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