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人無罪/陳柏惟:在理想的未來裡,罪 at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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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c2fd8e2504 發佈分享連結這些話的確是我說的,但比例大概就是當天所有訪談的1/10不到 我沒辦法判斷為什麼要只放最後根本不在訪綱,也只是舉例的部分做整篇新聞,事實上當天是有題目的專題;司法精神醫學在破天荒所有政黨連署下,好不容易有一個討論的機會送進委員會,大家都是抱持著大方向同意,細節我們再修的原則進行討論,訪談中舉的例子現場對談的時候也沒有人敢保證一定是怎樣怎樣,但都有共識要處理現在不足的地方 *** 當天訪談問題如下 1.刑法第19-1條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 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為什麼可以不罰? 有罪不罰本來就有,但如何精準界定需要立法 2. 有委員提案吸毒、喝酒者一律不得免刑或減刑,是否贊成? 我贊成可以把構成要件寫清楚,但立法沒有這麼簡單的。 3. 台灣是否應成立司法精神病院? 我認為,台灣的監護處分制度有很大漏洞,必須進行修改,司法精神病院只是其中一環而 已。 你知道我們的保安處分執行法一共89條,有關監護處分的部分只有「3條」,連風險分級 的概念都沒寫清楚嗎? 4. 司法精神病院是否會將精神疾病患者「罪犯化」,導致他們更被社會大眾歧視,更難 接受自 己的疾病,最終更難回歸社會? 正好相反,是要讓犯罪的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妥善的醫療照顧,幫助他們回歸社會。 5. 政府應如何保護第一線的警察、醫護人員?是否需要成立專責單位負責精神疾病患者的 強制送醫及後續治療等事宜? 警察職權執行法本身就有帶到有關精神疾病(包含瘋狂、暴力、自殺自傷行為等等)的處 理和強制送醫事項,而後續治療各區域都有精神醫療網的指定專責醫院啦,台灣精神醫療 密度這麼高,我不懂你的專責單位是在說什麼? *** 結果這五題都沒有寫,我不知道這樣的新聞是怎麼產生的 有些事情就是現在不夠,所以要修,阿大家都希望有一天這個世界沒有罪犯,現在就不是啊。我是不會因為罵一罵就不修,但這篇新聞出來跟我想像的重點真的是大相逕庭。 我這邊的立場就是 第一點:精神障礙者,沒治療時終身暴力風險升高,但治療後與常人無異,問題是沒病識 感就是病徵一環,需要從社區裡去攔截。 第二點:若我們不從系統的層面看,不從研究的證據去看,只想重罰伸張正義,大概無法 嚇阻、更無法減少犯罪,特別是精神障礙者的犯罪。 第三點:要做系統性的改革,特別是前期投資,成本很大,但你不做,社會的代價更大。 第四點:台灣的社安網,光是在司法精神醫學這塊,就缺了「很多很多東西」,不只是司 法精神病院,不只是延長監護處分可以解決。那麼什麼是證據告訴我們應該要有,但台灣 沒有的? 總之同樣的內容,我大部分之前都講過了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posts/1181926632140326/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735546 嘴我左膠就像嘴我舔共一樣,沒有的事情不會受傷害, 遺憾的是這個議題上幫倒忙,對團隊與關心這個議題的委員感到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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