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年抓國中同學頭掄牆 法院認定不算霸凌 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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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49c3301c97 發佈分享連結少年抓國中同學頭掄牆 法院認定不算霸凌、民事判賠5萬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4歲謝姓男國中生身材瘦小,在學校和補習班被楊姓同學欺侮 ,甚至還被抓頭掄牆,謝生在父母協助下報警,少家法院審理時,法官認定只算小孩打架 不算霸凌,但仍裁定應給楊姓少年予以訓誡及參加假日生活輔導;謝姓少男和爸母另提民 事求償,法官判楊和他的父母要賠5萬元。 判決指出,謝姓和楊姓國中生都唸同一所國中,下課後也去同一間補習班上課,謝姓少年 指控,今年1月間,他在學校練習運動會時,楊因搶不到球,竟伸腳將他絆倒;幾天後, 兩人下課到補習班時,楊在補習班教室內駡謝「臭娘們」,謝回他:「你在說自己喔?」 楊不滿被回嗆,起身踢倒謝男後,用腳踩踢謝的頭與身體。 後來楊又不斷以橡皮筋射謝,還把謝的鉛筆盒打開,將裡頭的原子筆丟給其他同學,謝不 斷掙扎,但因身型嬌小,還被楊舉起重摔、推撞擊旁邊桌椅後,楊又抓著謝的頭髮以膝蓋 撞擊,甚至還抓他的頭去掄牆。 謝回家後向父母告知此事,並在父母的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楊否 認霸凌同學,但坦承他和謝姓少年確實有衝突,法官認為謝姓少年並沒有舉證長期被欺侮 的證據,因此認定不構成霸凌行為,但仍裁定楊的行為構成傷害罪,除裁定予以訓誡,並 要求楊姓少年需在假日進行生活輔導。 謝的父母另提民事求償3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法官根據驗傷報告及少家法院的調查 證據等,認定楊姓少年造成謝男精神和身體上損害,考量楊姓少年年紀尚輕思慮不週,事 件發生後亦表示後悔誠意等情況,判楊姓少年和他的父母應賠謝家5萬元,可上訴。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5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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