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母油門一拜童噴飛」密錄片外流 警遭嚴 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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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這樣啊

密錄器可不可以自己拿出去外流?不行
警察很辛苦,密錄器可不可以自己拿出去外流?不行

不行做的事情
本來就不會因為你怎樣了
突然就變得可以做好嗎?

可不可以搶銀行?
我賺錢好辛苦,可不可以搶銀行?

可不可以強姦女生?
我30歲還是處男,可不可以強姦女生?

這些北七酸民
難得警方高層做一次正確的處理
就在那邊靠北靠母
這麼有空多去關心一下南投性侵案啦
不要在那邊沒事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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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76.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5858709.A.613.html
breadf: 標準一致啊,不要高官可以基層不行就好了 11/20 15:54
org277: 難怪酸民會被田哥告,本來就不能外流,閉嘴等法律處理好嗎 11/20 15:56
tga123: 基於三十歲是處男那點我同意其他行為 11/20 15:56
skyxiang: 標準一致嘛,從來沒看過高層這樣被懲處 11/20 15:57
a0913: 所以之前上新聞的那些密錄器都是"同意"外流 囉 11/20 15:58
howdo1793: 之前不是還有屏東消防局用胸前密錄器做成合輯 11/20 16:00
stja: 11/20 16:05
bryant780417: 同意這篇 11/20 16:08
jay111101: 標準很奇怪,民眾可以錄影PO網警察不行??? 11/20 16:09
NARUTO: 哪裡奇怪 那是警方的密錄器耶 11/20 16:11
aarzbrv: 回jay111101: https://bit.ly/2UKmk3y 11/20 16:13
aarzbrv: https://bit.ly/36PQYOw 有人想把錄影與外流混成一體喲? 11/20 16:14
aarzbrv: 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錄影,如果為了保護自己,本來就應該的 11/20 16:24
aarzbrv: 參照I00100,法檢,10800111190,20190709: 11/20 16:25
aarzbrv: https://bit.ly/2U3Kw0p 11/20 16:25
aarzbrv: 要看美國的這裡有:https://bit.ly/3d1h0Qm 11/20 16:28
aarzbrv: 或查Glik v. Cunniffe, 655 F.3d 78 (1st Cir. 2011) 11/20 16:28
aarzbrv: (Glik甚至還是青少年才移民到美國的俄羅斯人耶) 11/20 16:30
ioupoiu: 為什麼不能強姦? 11/20 16:31
saberr33: 觀念正確 11/20 16:31
jay111101: 我沒說不能錄影阿!!我是說PO網跟外流有什麼分別? 11/20 17:42
HOWyun2648: 不能外流,那之前抓嫌犯的新聞怎麼不檢舉,現在才在那 11/20 17:48
HOWyun2648: 邊叫 11/20 17:48
b00668880: 未經許可不得外流是很難懂? 11/20 17:56
b00668880: 抓嫌犯畫面當然是警方提供給記者 11/20 17:57
b00668880: 難道是警方放上水管記者再去翻拍膩? 11/20 17:57
aarzbrv: 回jay111101:你自己在11/20 16:09天才提問,怪我嗎? 11/20 18:02
aarzbrv: 回b00668880:警政署愛外流密錄器的問題,甚至連石明謹 11/20 18:03
aarzbrv: (一位萬華分局的警官)都多次寫文表示警政署可能違法惹。 11/20 18:04
aarzbrv: https://bit.ly/3lN6sJm (除了石明謹,還有蕭仁豪) 11/20 18:10
shihkai: 高層有核可權啊,由上面提供的當然沒問題,你基層自己流 11/20 18:12
shihkai: 出就找死啊 11/20 18:12
aarzbrv: 補倫敦警方官網最乾脆,直說警察無權阻止人民拍照或錄影 11/20 18:18
aarzbrv: https://bit.ly/35Npxph 11/20 18:18
aarzbrv: 高層提供不見得沒問題吧?哪天真的遇到懂法的「刁民?」 11/20 18:19
aarzbrv: 還是要跑院檢裝可憐表示悛悔(結果國賠推責任拉基層賠) 11/20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