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外送員竟對少女襲胸摸下體 「手段尚非 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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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46dc9139d3 發佈分享連結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ettoday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沈繼昌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桃園外送員竟對少女襲胸摸下體 「手段尚非凶殘」判8個月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美食外送員去年2月送餐時,見開門者是17歲少女,經詢問年齡後趁著找零錢 時故意觸碰少女胸部,少女驚嚇之餘連忙關門,但林卻隔著大門伸手二度襲胸摸下體,得 逞後迅速逃逸,少女不甘受辱報警提告,警方循線查獲林到案,桃檢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林男藉由外送卻趁機對未成年少女下手,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 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是某外送平台送餐人員,去年2月23日中午接獲訂單送餐至龜山區某 民宅,當時17歲少女開門,林男發現少女1人在家乃藉故攀談,確認少女僅17歲,趁著找 零錢時將少女一把拉近身體處觸碰其腰部,再故意觸摸胸部,少女嚇得花容失色,趕緊退 入屋內關門,林以身體卡住大門,不顧女反抗推拒,伸手從門縫進入撫摸其胸部與下體, 得逞後迅速逃離,少女不甘受辱打電話報警。 桃檢複訊時,林男坦承犯行不諱,少女指證歷歷並提出訂餐明細,警方則提供監視畫面佐 證,檢方偵結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林男趁機觸摸少女胸部與下體,基於同一犯意,在密切時間、共同地 點實施,應論為接續犯一罪,林男利用外送機會,僅為滿足自己性慾,漠視他人身體性自 主權,對性智識未成年的少女下手,已嚴重戕害對方身心,考量其犯後坦承,作案過程雖 用暴力威嚇,但手段尚非凶殘,惟犯後至今未與少女達成和解,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 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8月,本案還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07/1893626.htm 6.備註: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暴力威嚇可是手段尚非兇殘 雖然沒有說哪家 可是這種程度的低端人口大家應該都猜到某外送平台是哪家了吧嘻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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