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刑法合意性交年齡門檻 日本在野黨議員失 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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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5f3651e24c 發佈分享連結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綜合外電/譯者:顧荃/核稿:陳亦偉 3.完整新聞標題: 刑法合意性交年齡門檻 日本在野黨議員失言道歉 4.完整新聞內文: 日本刑法老舊,合意性交年齡門檻至今仍為13歲,在野黨立憲民主黨研議修法拉高年齡, 但黨內議員本多平直一席話「與14歲者合意性交卻被捕,這太奇怪」惹議,迫使他為此道 歉。 日本刑法第177條規定,對未滿13歲之人性交者,比照性侵論罪。日本電視台指出,如此 意即只禁止與未滿13歲者發生性行為,13歲以上就有合意空間;另外,都道府縣的條例雖 不允許與13歲以上青少年性行為,但若是基於戀愛關係等情形,不會處罰。 但依據法務省資料,相關合意性交的年齡基準,是100多年前的明治時代所定,超過1個世 紀從未修訂;與國外相較,如美國各州規定的合意性交年齡為16歲到18 歲以上不等,日 本規定的13歲被指實在過低。法務省去年起設置檢討會,開始研議是否修訂刑法。 朝日新聞報導,立憲民主黨在黨內成立「修訂性犯罪刑法相關工作小組」,鑑於手機與社 群網站普及,未成年人的性受害情形日益嚴重,有意修法把合意性交的年齡門檻提高到16 歲,對此展開討論。 但有多名相關人士透露,5月10日工作小組召開會議時,56歲的眾議員本多平直在會中說 ,要是修法提高合意性交年齡,「例如50多歲的我與14歲的孩子性交,即使取得對方同意 ,我卻被逮捕,這太奇怪了」。 其實在5月下旬的工作小組會議,還有議員提出「12歲與20多歲也會有認真的戀愛」、「 日本的『性交同意年齡』沒有比其他國家低」等,對拉高年齡門檻持保留意見者不少。 不過本多平直的發言被媒體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他昨晚出面道歉,表示已深切反省,加 深相關議題的理解。他改口說,基於實務上中學生等兒少與成人間,會因為缺乏對等性而 導致兒少受害,為保護兒少、對成人處罰確有必要。 本多並表示,他認為討論刑法罰則時,也有必要仔細討論特例,但他的發言與舉例非常不 恰當,他對此道歉與撤回發言。 立憲民主黨幹事長福山哲郎昨天晚間受訪時表示,已對本多進行嚴重的口頭警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kZ7Oax 6.備註: 不意外 日本人均國中非處 議員年輕時想必很開放 14歲女孩也成為手下敗將.... https://i.imgur.com/TfqmII3.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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